问题 | 不动产异议登记时限为多久 |
释义 |
一、不动产异议登记时限为多久 不动产异议登记时限为15天,异议登记会让涉案的不动产权处于争议的状态,会对民事关系保护造成不确定性,为了尽快结束这种不确定性,才要求异议人在异议登记15个工作日内提出诉讼,否则就异议登记失效。并不意味着异议登记失效就无法起诉了。 二、异议登记的条件 1.认为现状登记簿记载有误。法律网提醒您,当利害关系人认为现状登记簿记载有误,此时可申请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期间,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登记机构应暂缓办理。 2.权利人因处分房屋申请登记,但处分的登记事项尚未记载于登记簿,此时,利害关系人认为现状登记簿记载有误。 3.房屋权利人已将房屋转移或抵押给第三人,并向登记机构申请相应的登记手续,此时,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上记载有误,申请异议登记。若处分房屋登记申请已受理但尚未记载于登记簿,利害关系人异议登记受理的,登记机构应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异议登记设立原因是什么 1.当事人存在申请不实现象。《民法典》修订后,单位不再出具未婚证明,登记机构通过见证当事人的未婚声明来解决。若当事人虚假声明,就难免发生房产权利争议。 2.登记机构的审查权限、模式无法确保每份登记簿的准确性。房屋登记中由于登记机构审查职权和能力有限,不可能确保申请人提交的任何房屋登记材料都真实、合法,如对买卖合同的签名真实性发生纠纷,就需要凭借笔迹鉴定等技术手段来核实,登记机构无能力来鉴定真假。登记机构目前普遍采用的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审查模式也是适应形势发展,符合现实法律的操作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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