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代位追偿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保险代位追偿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保险代位追偿的三个条件是: 1.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受损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应该依法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样被保险人才可以将代位追偿权转移给保险人。 3.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二、保险公司代位赔偿需要多久 保险公司代位赔偿需要30天到60天,法律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法律网提醒您,对可以确定的数额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先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三、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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