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顾客在商场购物时摔伤谁负责? |
释义 | 一、应考虑商场的购物环境因素 1、顾客摔伤时,是否是商场的障碍物碰撞,此障碍物有无设置明显的、足以让顾客清楚看到的提示并完全可以避免的环境。 2、商场是否有堕落物碰撞而导致顾客摔伤。 3、商场的工作人员有无碰撞顾客的行为。 4、顾客摔伤的部位,有无散落的液体、或者容易造成摔倒的物质。 5、商场的地面防滑设施,是否符合装修的行业标准。 是由于商场的环境因素引起的,商场就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商场在这几方面都没有过错,那么商场不负责任。 二、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些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一定的行动来防止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免受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从以上法条看来我们在遇到顾客在商场购物时摔伤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首先要考虑商场的购物环境。看商场是否有堕落物碰撞而导致顾客摔伤、商场的地面防滑设施,是否符合装修的行业标准等。同时最关键的是参照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小编认为如果仅仅只是小擦伤,就可以不用维权,毕竟也很麻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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