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不合离婚协议书如何写 |
释义 | 一、感情不合离婚协议书如何写 感情不合离婚协议书如下写: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说明; 2.双方是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解除婚姻关系的; 3.协议中约定了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4.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处理等等。 二、感情不合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民法典》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 三、感情不合离婚协议书怎么公证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公证如下: 1.夫妻双方准备好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 2.双方当事人亲自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公证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公证处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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