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退还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退还时间是什么时候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退还时间是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退还,不过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如果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禁止性规定,保证金将被没收,无法退回。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二、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三、法院取保候审多少钱 法院取保候审多少钱没有具体规定,但取保候审的起点数额是一千元。而具体的取保费用应当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具体情节、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进行确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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