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如何的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是否可以免于行政处罚,包括是否为初犯,是否在两年内没有被追责以及其他法定情节;是否可以从轻或是减轻的标准,包括是否积极配合,是否有效弥补,是否是受他人胁迫以及其他法定情节。是否从重标准,包括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法定情节。 二、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几年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两年。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将不会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流程如下: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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