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上诉程序的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上诉程序的步骤是什么 民事诉讼上诉流程如下: 1.上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5.宣判。 二、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不服裁定为10日,具体规定如下: 1.上诉期间简称上诉期,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不服裁定的上诉期为10天,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上诉期间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送达次日起算。诉讼参加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民事诉讼上诉费用谁承担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有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仍未预交而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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