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二、职务侵占罪如何上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三、职务侵占罪刑事控告书怎么写? 控告人:**公司 被控告人** 控告请求: 请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控告人职务侵占罪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被控告人**入职控告人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后,自***年3月开始一直负责对***电脑销售。 2013年**日,我司突然间接到**的通知,称被控告人**已涉嫌诈骗逃跑。此时我司确认已受到诈骗。 我司针对事件发生的经过开展调查。我司于2**年4月15日,*被控告人:**也交回*手机。 发现被控告人*利用其职务上便利以其“个人名义”向送货,“**”收货后很快办结货款,多次向被控告人*打款,但我司账面上未收到“**”该回款。即被控告人**收到我司货款后不予归还我司。 我司认为,被控告人**在工作期间,利用其职务上便利,从“**”收取我司货款后,未交回我司,私自占为已有,其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刑法》第27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项的规定,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为维护我司合法权益,无奈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相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挽回我司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局提出控告,请贵局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此致 某公安机关 控告人::*** 附件:1。谈话要点 2。手机短信 3。从公司领料的出库单 4。与**供货明细(**)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如何认定的法律知识。公司、企业的员工,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公司的财物非法占有,并且侵占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则构成职务侵占,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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