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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侵占罪属于哪一类犯罪
释义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职务侵占罪属于哪一类犯罪?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职务侵占罪属于哪一类犯罪
    职务侵占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中,被害人是不能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三、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职务侵占罪属于哪一类犯罪的相关知识,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职务侵占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拓展阅读
    
  •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职务侵占罪金额怎么算
  • 职务侵占后轻判有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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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