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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具体界定是什么
释义
    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具体界定是什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具体界定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哪些判刑
    法律网提醒,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判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追诉时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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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