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劳务合同意味着什么 |
释义 | 一、签劳务合同意味着什么 在签署劳务合同的过程中,意味着至少存在两方或者多方平等的主体,他们借助于劳务合同的签订,构建起一种基于自愿权利与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1.劳务合同,是指那些作为拥有独立经济自主权的个体、法人或者组织,在彼此间涉及到提供与使用劳动能力这个中心议题时所达成的共识性协议。 2.值得强调的是,劳务合同不仅限于书面文件的形式,它同样也可以采取口头表达及其他形式进行签署。 二、劳务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务合同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用人单位和提供劳务的劳动者。 2.合同价款。劳务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务报酬。 3.合同权利义务。在这一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金等等内容。 ![]() 三、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劳务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劳务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1) 劳务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 (2) 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1)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 (2) 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1)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2) 劳务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务合同中有哪些条款最需要注意?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法律网发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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