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要件: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如果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其代理人事后没有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无效。 2.如果合同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这些情况下,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3.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该合同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以上要件均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 二、确定合同履行地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交货地点,那么该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交货地点,但依法可以确定,那么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 3.如果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那么应当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以上原则主要依据《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相关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 三、无效合同定金处理 1.当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定金应当予以返还。卖方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也应当返还给买方。 2.如果合同无效是由于某一方的过错导致的,那么该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3.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一处理原则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1.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4.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但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由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定金应当返还给买方。 你对房屋买卖合同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吗?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我们法律网的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个性化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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