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后将共有房产转移为其中一方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 收缴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楼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附表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附图不复印房产证号,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在区县地税局办理; 6、协议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原件(协议书中须有房产的约定),2003年10月1日以前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协议离婚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能委托代理; 7、法院判决离婚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判决书中要求有房产的判决。 应缴税费:房证印花税:5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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