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1.在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会采取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方式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2.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这种试用期是不成立的。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被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可能会因此处于不利地位。 二、试用期劳动者权益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1.试用期劳动者有权获得与其工作相应的工资报酬。 2.如果劳动者正常办理辞职手续,其工资应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进行发放。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这些手续完成后,劳动者应有权获得其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报酬。 5.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还有权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等。 ![]() 三、违规试用期的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反了法律规定,如约定超过法定最长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购买社保、转正后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那么用人单位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也违反了我国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试用期也有法律保护,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法律网随时为你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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