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长期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如何处理
释义
    一、长期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如何处理
    长期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处理办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半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公安机关在取得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后,应依法将其上缴至有关部门(如民政、财政),或受这些部门的委托将无主物品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全额上缴国库。
    二、拾得遗失物的义务
    拾得遗失物时,拾得人通常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通知义务。拾得人应当尽快通知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妥善保管义务。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以避免遗失物的损毁或丢失,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毁或灭失,拾得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的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将遗失物返还给权利人。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你觉得这些规定是否合理?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快来法律网,和我们一起探讨这些法律问题,找到更多法律答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8: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