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居住权怎么规定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后居住权怎么规定 夫妻离婚后,居住权的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居住权是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来设立的,这个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包含诸如当事人姓名、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居住权期限等条款。 根据这些合同条款,夫妻离婚后的居住权期限是由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二、设立居住权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和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居住权的期限、条件等内容。 2.居住权可以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设立居住权的基本框架。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你对离婚后的居住权还有疑问吗?别担心,法律网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你的疑问。关注我们,守护你的法律权益。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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