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奶奶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后一方奶奶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1.离婚后,如果一方(如孩子的奶奶)阻止另一方探视孩子,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探视权。 2.对于已经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案件,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要求对方配合探视。 二、探望权中止的条件 探望权的中止需要满足法定的中止事由,这些事由主要包括: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5.以及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这些条件中,唯一的关键是中止事由必须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三、探望权可以带走孩子吗 探望权通常允许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暂时带走孩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在行使探望权时,应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如果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 离婚后探视权问题还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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