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辞退员工如何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工伤后辞退员工如何补偿标准 工伤被公司辞退后公司应赔偿二倍的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劳动者在工厂工作每满一年的,工厂要向其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要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工伤被辞退的补偿金仲裁条件 1.在仲裁时效期间内; 2.申请了与被申请人之间争议为劳动争议;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5.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6.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三、工伤被辞退补偿金纠纷的仲裁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被辞退赔偿金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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