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两处宅基地怎么办 |
释义 | 一、农村两处宅基地怎么办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其中一处的宅基地很有可能会被农村集体依法回收。 这是为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村民的居住权益。 二、宅基地拆迁纠纷的处理策略 当面临宅基地拆迁纠纷时,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 1.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村委会进行调解; 3.如果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应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及房屋新建、翻新、改扩建等情况。 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情况,应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来确定权属。 对于有充分证据表明已被排除在权利人范围之外的人员,不能再主张权利。 ![]() 三、宅基地申请流程详解 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需要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2.村委会会在每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并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和公示。 3.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材料将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初审。 4.乡(镇)人民政府会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5.如果初审合格,国土资源所会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6.村委会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 8.如果符合审批条件,县国土资源局会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9.如果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0.在获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国土资源所会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批准书和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并填写《放样记录卡》。 11.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才能动工建设。 12.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需要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申请人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宅基地问题关乎你的切身利益,了解完这些,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法律网留言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