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给对方 |
释义 | 一、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给对方 离婚房产过户给对方的流程: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提交相关资料;房产部门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发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离婚房屋析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房屋析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法律网提醒您,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三、离婚房产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方式: 1.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2.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3.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4.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