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供劳务的收入是什么收入 |
释义 | 一、提供劳务的收入是什么收入 提供劳务的收入是: 1.单位提供劳务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 2.个人提供劳务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 3.单位是专门提供劳务的,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不是专门提供劳务的,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提供劳务收入与工资收入有什么区别 工资收入与劳务收入有以下区别:工资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之后应得的工资报酬;劳务收入是指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两者的法律主体显著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个税怎么计算 劳务报酬个税按照个税计征税率计算,例如: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按照3%计算应纳税额,用工资总数额减去应纳税额后得出税后工资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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