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未休年假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辞退未休年假赔偿标准 离职未休年假补偿标准为: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二、什么情况不享受年假 法律网提醒,下列情况员工不享受年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等。 ![]() 三、劳动法规定年假可以休几天 劳动法并没有明确直接地规定年假可以休几天,在《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中,有以下的标准: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引用法条: [1]《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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