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未到合同期的赔偿是什么 |
释义 | 商铺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一方擅自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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