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交通事故可私了 |
释义 | 不少司机在发生机动车轻微剐蹭事故后,因为不了解快速处理程序,事故发生后依然习惯在路上等待交警处理,由此引发道路拥堵。 为了缓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保障省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理赔服务中心》)通过交通事故“互碰自赔”程序来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轻微交通事故: 不涉及人员伤亡; 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单车财产损失10000元以内); 仅造成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互碰理赔”程序: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对现场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结果。 协商完毕后,根据协商所达成的协议,双方直接到《理赔服务中心》找各自的保险公司索赔。 凡是造成轻微交通事故情形之一的都适用“互碰自赔”快速处理程序处理。 轻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停车相互查看损坏情况,做出初步判断。 与对方驾驶人互查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并自行协商快速处理。 用照相机、摄像机或手机对事故现场拍照固定(全景和损坏部位、车牌号)。 迅速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或立即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立即向各自的保险公司热线报案。 双方各自驾驶自己的损坏车辆(如一方未损坏、也需一同前往)到理赔服务中心处理理赔事宜。 当事人双方应当约定时间于24小时内共同到“理赔服务中心”,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办理理赔事宜。一方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办理赔偿的,也应当向《理赔服务中心》说明并与另一方当事人共同办理理赔签字事宜。 注意事项: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经初步判断,有人员伤亡或公共设施损坏、单车损失超过10000元以上的需向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达成快速理赔协议的,双方共同在24小时内驾车到达理赔中心立案。 夜间(零时到六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快速理赔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 当事人按规定迅速撤离现场的,交通民警将以教育为主,不再予以处罚、记分。当事人不按规定迅速撤离现场发生交通堵塞的,交通民警将对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按上限从严处罚并记分。 双方当事人对轻微交通事故有争议的,可以向“理赔服务中心”驻警务室的交通警察报案后,由驻站交通警察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现场照片及陈述的事实,依法认定事故责任,或指导当事人走“互碰自赔”快速处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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