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吗 |
释义 | 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吗 是。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法律文书生效以后,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对于你提出的“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吗”问题,法律咨询网小编已经整理出来了,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期限的起算以法律文书生效为前提,以当事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依据,有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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