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行政强拆后政府是否有必要进行赔偿 |
释义 | 一、违法行政强拆后政府是否有必要进行赔偿 我国行政部门违法强拆由强拆的行政部门承担责任,但是是由国家进行赔偿。非国家机关组织的强制拆迁,如果有行政机关委托的,视为行政行为,由此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的,国家应当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賠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违法行政强拆有案底吗 行政强制措施不会有案底,因为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并不会像刑事处罚一样给当事人留下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 三、违法行政强拆可以撤销吗 法律网提醒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征地批复违法的,征地批复是可以撤销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征地审批。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当事人使用土地的时候,一般是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例如农用地变成工业用地时,就需要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如果当事人的土地被政府部门征收,对土地上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采取的政府征地批复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要求撤销征地批复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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