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职工在患病期间有哪些权益 |
释义 | 一、企业职工在患病期间有哪些权益 企业职工在患病期间有以下权益: 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可以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此期间单位要支付疾病救济费;并且除职工具有重大过错外,单位不能主动辞退职工。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职工医疗期不发工资怎么办 1.员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3.投诉无果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劳动诉讼维权。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三、职工医疗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期劳动合同到期应当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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