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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一、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规定是什么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二、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所需的必要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的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工伤认定是否能直接导致离职
    做完工伤认定之后也能离职,理论上来说,这种情况不影响申请工伤待遇。法律网提醒您,可是相比于员工主动离职,个人认为员工还是应该在身体恢复好了之后看公司的态度,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公司还得就这种行为额外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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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