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1.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并通过签订预售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是允许的,但必须满足规定的预售条件,否则预售行为将视为违法。 3.预售合同是预售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预售合同备案要求有哪些 1.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备案所需材料包括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3.还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备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一房多卖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 三、预售与买卖合同区别 虽然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都是买卖双方就房屋交易达成的协议,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预售合同是在房屋尚未建设完成时就签订的,而买卖合同则是在房屋已经建设完成或即将完成时签订的。 2.预售合同的内容相对较为简单,主要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房屋交付时间等基本情况,而买卖合同则更加详细,包括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方式、产权归属等详细信息。 3.预售合同在签订时通常需要支付定金或部分房价款,而买卖合同则需要支付全部房价款。 因此,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在性质、内容和履行方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备案,您还有其他疑问吗?如需法律建议或帮助,法律网在线律师随时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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