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有: 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3.不属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二、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三、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危害 1.影响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精神状态: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间,职工需要接受各种检查和调查,承受身体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压力。如果工伤认定最终不予受理,职工可能会感到失望和沮丧,甚至会对社会制度产生怀疑和不满。 2.影响职工的医疗费用报销:由于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无法报销医疗费用。 3.影响职工的赔偿权益:如果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职工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报销等。 4.影响职工的就业和职业发展:如果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职工可能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甚至可能面临失业和职业发展的困境。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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