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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工伤进行治疗享受什么工伤医疗待遇
释义
    一、职工工伤进行治疗享受什么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一待遇的内容是:
    1.就医待遇
    就医待遇包括以下内容:
    (1)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3)治疗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伤残辅助器具待遇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待遇有哪些如何申领
    法律网提醒您,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携带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待遇申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三大目录的范围,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发生工伤后超过三十天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工伤认定受理次日起的工伤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待遇只有认定为工伤的人才可以获得,在进行申领此保险金的时候就一定要得到专业人员的认可,这样社保局才会依法的发放相应的待遇,所以,在发生了工伤之后就要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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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