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书提交后多久立案 |
释义 | 一、起诉书提交后多久立案 1.一般情况下,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对于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行政和刑事自诉,会在当场或者7日、15日或者30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诉状和材料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如果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如果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诉状将被退回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不能当场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1)具体来说,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如果人民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 二、起诉书立案的条件 1.起诉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书应当包括: (1)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基本信息; (2)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本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起诉不立案的情形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告应当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不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原告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法院起诉、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如果原告提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到海事法院办理登记手续。 当事人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按照撤回起诉处理。 在了解起诉的相关知识后,你是否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你解答。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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