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期租赁物所有权归谁 |
释义 | 一、租赁期租赁物所有权归谁 1.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这是因为出租人在租赁交易中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并通过出租租赁物获得经济收益。 2.然而,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虽然出租人通常也是租赁物的法律所有人,但其所有权在经济上受到承租人支付的租金的限制。 这种特殊之处在于,出租人的经济目的在于融通资金而非持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二、租赁期结束物归谁 1.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结束后租赁物的归属。通常,出租人可能选择在租赁期结束后收回租赁物,以保持其所有权。 2.然而,考虑到融资租赁的经济目的和租赁物的长期价值,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在租赁期结束后归承租人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通常需要支付租赁物的残值,以取得其所有权。 三、未约定归属处理方式 1.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结束后租赁物的归属,或者在合同生效后或租赁期结束后无法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 2.如果仍然无法确定,那么根据一般租赁原理,租赁物的所有权应归出租人所有。 这是因为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保留了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以担保租金的支付和投资的收回。在租赁期结束后,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并继续享有其所有权是合理的。 租赁物所有权归属问题复杂吗?别担心,法律网为你提供法律解答。如有任何疑问,随时发起咨询,我们在这里为你提供专业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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