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笔者对判决离婚的条件做了如下归纳: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且难以治愈的; 6、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7、因感情不和,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哪些情况法院不允许离婚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大部分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时候,才会去法院起诉离婚。然而这个时候也要经过法院的判决,那么夫妻才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要是发现并不满足判决离婚的条件,自然最终也无法解除婚姻关系。实践中,也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达到了诉讼离婚的条件,这样才有可能判决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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