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如何界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
释义 | 一、刑法中如何界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怎么判 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判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网提醒您,对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就可构成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主体是什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政府中主管查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人员;有查禁职责的公、检、法机关中的司法人员;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如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的人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