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合同是否一定要签字和盖章 |
释义 | 一、关于合同是否一定要签字和盖章 合同不一定要签字盖章,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所以,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生效等于合同成立吗 合同生效不等于合同成立。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合同就成立,但是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 2.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