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的完整流程 |
释义 | 一、房屋拆迁的完整流程 房屋拆迁的完整流程如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二、房屋拆迁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关于估价报告的有效期,通常在估价报告中会有关于估价报告有效期的条款写明,我国《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房地产估价报告有效期一般为1年,即从出具估价报告之日起1年内有效。 法律网提醒您,估价机构对估价报告有效期的规定可以短于1年,但不应长于1年。不管拆迁期限是多长,只要你估价报告过了报告上所载明的有效期(短于1年有效),估价报告即失效了,此时若还在拆迁期限内,且未签订拆迁许可协议,可要求重新评估。 三、房屋拆迁的形式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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