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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通知正式逮捕后多久判
释义
    一、通知正式逮捕后多久判
    批准逮捕后,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从逮捕后公安继续侦查,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受理排期开庭审判。一般不超期羁押的话,也要五个月左右才能够到法院审判,法院一个月内会宣判,不超过一个半月,也就是说要半年以后,如果有超期或者是补充侦查的情形,大致要一年的时间。
    二、决定逮捕的是什么机关
    决定逮捕的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法律网提醒,《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不逮捕是不是就不起诉
    不逮捕并不是就不起诉,不起诉的情况如下:
    1.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4.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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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8: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