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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仓储合同内容涉及哪些要素
释义
    一、仓储合同内容涉及哪些要素
    仓储合同内容涉及的要素如下:
    1.保管人和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等基本情况;
    3.仓储费用;
    4.提取仓储物的期限和方式;
    5.违约责任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二、仓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什么
    仓储合同生效的要件分别有:
    1.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真实;
    3.仓储合同依法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仓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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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4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