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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释义
    一、同居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同居财产进行分割的方式:双方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即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只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如何鉴别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如下鉴别:
    1.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其财产依法并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收入;
    3.也不属于一方当事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三、同居双方能进行财产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同居双方能进行财产公证,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很有助益。因此,同居双方可以进行财产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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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