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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不给怎么办
释义
    一、离婚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不给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作为离婚判决孩子归属问题,很难进行执行,孩子不同于财产,如果强行执行,不利于双方,更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最好双方尽量协商,能够达成协议来解决,实在达不成协议解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还能要回来,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需要如下条件才可以: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可以给孩子改姓。子女出生后,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不能给变更子女的姓名。孩子姓名的变更,需要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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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