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医院可以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
释义 | 一、哪些医院可以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如下医院可以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被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院。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被认定为工伤后申请伤残鉴定需要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三、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多久 工伤伤残鉴定一般需要60天,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引用法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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