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具体有什么 |
释义 |
一、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具体有什么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具体如下;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简而言之,撤销赠与合同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比如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性质,这种情况下即使赠与财产没有被转移,赠与人也不可以随便撤销赠与。赠予人如果要行使法定撤销权,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时间是知道撤销事由以后的一年内。 二、赠与合同内容有什么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上签名或盖章、标明日期。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三、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法律效力。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的,是意思自治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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