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贷款交易中虚假材料应该由谁负责 |
释义 | 一、在贷款交易中虚假材料应该由谁负责 虚假材料贷款谁的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轻易证明资料是造假的情况,如果可以轻易证明是假材料,银行还放贷那银行自己也有责任,就算银行也责任,因为这属于非法所得,所以贷款者还是要还钱的; 2.不易证明是造假的情况,这种情况是申请人故意的,就是想以假的资料获取高额度的贷款,有借后不还的嫌疑,这种情况是申请者负全责; 3.个人身份被冒用的情况,如果申请者冒用他人资料申请贷款,这也就意味着申请资料是假的,而银行又没发现的情况下,是审核部的问题,银行有连带责任。 二、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一般是五年。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犯此罪应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如果犯此罪应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三、贷款诈骗罪如何界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认定贷款诈骗罪: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3.主观上是故意;犯罪 4.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