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书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调解书是什么意思 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裁决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一方面,正是因为案件的事实难以查清才给予调解的余地,分清是否更是没有必要,对于有些案件,尤其是涉及家事纠纷的案件也难以厘清是非。另一方面,是非问题不仅涉及法律,也涉及伦理与价值判断的问题,在诉讼的程序论是否就未必妥当。在此,问题的实质还是在于调审合一模式中,没有区分审判和调解属于不同的思维逻辑和方法。作为审判的前提则必须查明事实,在事实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而调解恰恰则适用事实不清的情形,因为调解是一种模糊处理方法。 二、民事诉讼调解的方式 民事诉讼调解的方式可以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调解,包括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书信方式调解等。 调解方式是指人民法院调解民事纠纷案件、商事纠纷案件所采用的形式。针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 1.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人民法院利用近年来开展的“法院干警送法下基层”活动,同已建立的民调网络相结合,所进行的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初始状态。 2.立案调解 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是对诉前调解的一种有效补充。 3.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 庭前调解是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的先行处理程序,其显著特征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案情和实际情况达成调解协议或转入庭审程序,它能最大限度的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 4.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 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是指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以书信(网络、短信)往来调处纠纷的一种方式。 5.社会化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按照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或商事纠纷案件时,根据调解的需要,可以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与政府职能部门、村委会、村民小组、街道、社区、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相配合的民调网络,利用巡回办案、干警下基层的第一手信息作依托,召开调解会调处纠纷。 6.开庭调解 开庭调解是指在开庭审理时,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是开庭审理的组成部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在法庭审理中,调解是贯彻始终的。不仅在调查、辩论阶段可以进行调解,在辩论终结以后,仍可再行调解。开庭调解,达成协议的可能性比较大。 7.送达调解 送达调解是人民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充分利用与当事人接触见面的时机,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 ![]() 三、民事诉讼调解后还能反悔吗 法律网提醒您,签了调解书是不能反悔的,没签之前是可以反悔的,生效的调解书是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效力。根据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当予以准许。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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