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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保险报销的书面材料
释义
    一、工伤保险报销的书面材料
    工伤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3.所有费用均需提供与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盖医院财务章)。如医院只能提供手写明细清单的,须由医院注明医疗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4.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享受工伤保险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享受工伤保险条件如下:
    1.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保险报销程序有哪些规定
    1.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现金垫付,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稳定后应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治疗。
    2.申请认定工伤。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才可认定为工伤。
    3.鉴定劳动能力。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审核发放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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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