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金跟定金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押金跟定金有什么区别 押金跟定金有以下区别: 1.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对于押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2.押金能够担保物权,定金只能担保债权; 3.定金在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有双倍返还的后果,而押金一般没有该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的数额是多少 法律网提醒您,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最高不能超过主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三、定金和违约金能同时请求吗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使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有违公平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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