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如何承担责任 |
释义 |
一、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如何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活动时造成侵权行为发生的,由法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法人代表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有哪些区别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如下: 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2.法人代表只是一般性的说法,意思是说某个人是某个企业或单位派出办事的代表。这种情况下,单位要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才行,这个人的行为才不会导致将来单位不认帐。 3.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律网提醒您,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三、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权利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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