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关稽查 |
释义 | 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帐薄、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海关稽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 海关稽查的种类: 1、对一般贸易进出口的稽查。 2、对保税业务的稽查。 3、对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的稽查。 4、对进出口商业瞒骗和价格瞒骗的稽查。 中国海关实行稽查制度,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对进出口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帐册和其他资料以及相关货物进行核查,以确定企业进出口活动的合法程度。《海关稽查结论》是鉴定进出口相关企事业单位资信的重要依据。稽查中发现违规情事的,海关得以对被稽查人作出行政处罚。 进出口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法规规定设置、编制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活动;同时,应按法律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海关稽查期限保管进出口报关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第二章,海关行政复议范围,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稽查决定或者其他稽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海关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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