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的子女为父母的监护人吗 |
释义 |
一、我国的子女为父母的监护人吗 我国的子女不为父母的监护人,孩子的监护人包括是父母,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二、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有哪些 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主要包括: 1.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不能处理自己事务,经申请由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准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耗弱、聋、哑、盲、浪费人经申请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 3.破产人。破产人因无支付能力,在监护人的指定和选定时,应慎加选择。 4.外国人。 5.法人。法律网提醒您,法人不得担任监护人,但依《民法典》规定,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作为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义务 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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